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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没签合同的消防工程做到一半甲方要自己做,不让施工队做了工程款该怎么...
- 2、未签合同,工程已完工并且已经结算清楚,两年后甲方找乙方重新清算工程款...
- 3、...工程完工了,没有合同,老板不按囗头协议结算,怎么办?
- 4、做工程没写合同完工后对方结算造价与当初承诺严重不符合该怎么办
没签合同的消防工程做到一半甲方要自己做,不让施工队做了工程款该怎么...
主要是协商,如果想多拿钱,按照完成工程量套用定额进行造价。因为按照定额造价还是比较高的。另外:适当考虑一点人员、机具进退场费用,其他一些发生的额外费用,现场剩余的采购材料按实转结等等。最后就是算账完成后让对方一次性付款完成。
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未签合同,工程已完工并且已经结算清楚,两年后甲方找乙方重新清算工程款...
1、工程完工验收证据,结算清楚的证据,提供各种证据证明不需要重新清算工程款。
2、例如,客户当天收入了一笔货款,记入帐户后,客户不能将其单独作为对第三人的担保,因为这笔款项已经记入帐户,按照往来帐户的担保机制,已经自动地为借方项目提供了担保,不能在其上再设立另一重担保。
3、甲乙双方在结算书中盖了章、签了字,表示双方已对结算结果认可,不再重新结算。但是你所说的工程结算程序是错误的,因为按照财政部建设部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规定,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
4、乙方安排专人 为代表和甲方监理共同核定已完成工程量和进场未安装的材料数量,并在核定工程量清单上签字。20xx年11月8日完成核定签字,未确认的工程量按零计算。 甲乙双方在20xx年11月8日当天核定已完成工程量和进场材料的工程总价,双方签字确定。
5、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
...工程完工了,没有合同,老板不按囗头协议结算,怎么办?
1、如果是没签合同口头协议不给工资的处理方式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是提起劳动的民事诉讼。非全日制用工和我国的兼职可以采用口头协议。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可以签口头劳动合同,但企业最好还是签一份书面劳动合同,说明是非全日制用工,即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2、第二,及时补救,个人老板也肯定是从工程指挥部那里承包来的,所以应及时向工程指挥部或者上级施工单位反映该问题,要求他们不要再支付剩余工程款,同时尽可能从他们那里了解到个人老板的个人信息,比如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等。
3、如果老板不按照当初口头约定的工资发放,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来解决:先与老板进行沟通,口头约定的工资问题,可以先与老板进行沟通,说明自己的立场和诉求,并尝试协商解决问题。
做工程没写合同完工后对方结算造价与当初承诺严重不符合该怎么办
1、属于事后合同,乙方会很被动,但是可以根据造价咨询规程,造价管理文件,相应各地方费用,计价规范依据据理力争,得到合理相应的结算款。
2、先是约定总价款为人民币58208元,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总价款的5%,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相应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后又再手写部分约定,所有项目按实际价格结算,竣工结算总价款允许上下增减幅度超过总价款(预算价)的5%。
3、主要是协商,如果想多拿钱,按照完成工程量套用定额进行造价。因为按照定额造价还是比较高的。另外:适当考虑一点人员、机具进退场费用,其他一些发生的额外费用,现场剩余的采购材料按实转结等等。最后就是算账完成后让对方一次性付款完成。
4、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建设单位与承包商之间工程价款结算活动的计价行为、计价依据和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从业质量、计价规范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从事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